招标公告-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批非物资类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项目基建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及2019年度基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监理服务、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3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批非物资类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项目
基建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及2019年度基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监理服务、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PRI4116-18
1.招标条件
本批次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招标人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并委托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由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未提供合法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有关禁止转包或分包规定的行为。
3.1.3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2)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
4)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
3.2投标人针对每个标包须同时满足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附件2(汇款凭证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pdf与word版本)、附件3(只接收word版本)填写完整、准确的表,发送至对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邮箱(具体见附件1);邮件名称及邮件附件命名规则:EPRIXXXX-XXXXX+公司全称+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项目标书出售不接受个人汇款,且要求购买标书的汇款主体与登记表中的投标人主体一致,汇款需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之前汇出;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本次招标项目所有费用支付方式禁止使用“超级网银”,“超级网银”支付的款项无法查询支付人相关信息,投标人使用“超级网银”导致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标书款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如因投标人内部没有沟通协调好或提供信息有误的,重复购买同一标包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发票一经开出不予更正、退换、作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2日上午10:30。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东滨河路5号院2号门国网富达开标大厅(首佳利华生命健康产业园5号院内)。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或封装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外网(http://www.nrfeeds.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
邮编:10019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院科研楼6层605室
邮编:100192
联系方式:(1)招标文件购买、澄清、质疑等相关问题:见附件1中对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发票、中标服务费发票等相关问题:请联系财务人员:邵云飞,联系电话010-58387986
传真:010-62913104
电子邮件:见附件1中对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nrfeeds.com/gwfd/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0 6124 2018 0101 265 88
收款人名称: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8.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1: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一览表
序号 |
分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包号 |
采购范围 |
专用资格要求 |
工期/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1 |
EPRI4116-180619 |
武汉院区、南京院区、西藏院区、昌平院区、华亨院区及院内零星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包1) |
包1 |
项目投资额预估2500万元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具有同类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北京、武汉、南京、西藏等; |
项目负责人:高静 联系方式:010-58385932 13717757481 GAOJLOTUS@163.COM |
良乡院区、张北院区霸州院区项目可行性研究(包2) |
包2 |
项目投资额预估2300万元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具有同类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北京、张北、霸州; | |||
清河院区项目可行性研究(包3) |
包3 |
项目投资额:预估2400万元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具有同类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北京; | |||
2 |
EPRI4116-180620 |
霸州院区、武汉院区、张北院区、西藏院区、南京院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包1) |
包1 |
建安工程费预估750万元, 预估包含5项咨询内容。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霸州、武汉、张北、西藏、南京 | |
昌平院区、华亨院区、2019年院内零星维修项 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包2) |
包2 |
建安工程费预估381万元 ,预计包含5项咨询内容。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北京; | |||
良乡院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包3) |
包3 |
建安工程费预估1491万元,预估包含4项咨询内容。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北京; | |||
清河院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包4) |
包4 |
建安工程费预估749万元,预估包含3项咨询内容。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北京; | |||
3 |
EPRI4116-180621 |
武汉院区项目施工监理(包1) |
包1 |
建安工程费预估750万元,预估包含1项监理内容。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武汉; | |
清河院区、良乡院区、昌平院区、霸州院区、张北院区、华亨院区、及2019年院内零星维修项目施工监理(包2) |
包2 |
建安工程费预估2621万元,预估包含12项监理内容。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北京、霸州、张北等。 | |||
4 |
EPRI4116-180622 |
科技研发中心楼内项目设计(包1) |
包1 |
建安工程费预估592万元,预估包含2项设计内容。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北京; | |
良乡院区、武汉院区、南京院区、张北院区、西藏院区、华亨院区及2019年院内零星维修项目设计(包2) |
包2 |
建安工程费预估2552万元,预估包含9个设计内容。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北京、武汉、南京、张北、西藏等 | |||
霸州院区、昌平院区清河院区(不包含科技研发中心楼内项目)项目设计(包3) |
包3 |
建安工程费预估226万元,预估包含3项设计内容。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工期或服务周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北京、霸州; |
注:项目建安工程费及项目数量仅作为报价参考,不作为项目执行依据;具体项目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附件2: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批非物资类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项目 基建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及2019年度基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监理服务、设计服务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 ||
需求单位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编号 |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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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
公司名称(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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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主数据编码(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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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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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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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退还保证金及开票信息) |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公司注册地址、注册电话: | |
授权代表信息 |
姓名: 座机(区号-电话号): 手机: E-mail: | |
备注:标书款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将按照发票邮寄地址进行邮寄;未尽事宜,请联系招标公告中财务人员。 | ||
缴款信息 |
缴费类型 |
标书费 |
缴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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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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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凭证粘贴处) | ||
附件3:供应商信息一览表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公司名称 |
供应商主数据编码(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注册) |
发票邮寄地址 |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纳税人识别号 |
公司注册地址、注册电话 |
开户行名称 |
开户行账号 |
授权代表姓名 |
座机(区号-电话号) |
手机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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